考試院院會今(2)日通過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等6項考試,於民國100年9月17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一)舉行,暫定需用名額共計278名。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6項考試除民航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外,其餘分設臺北及高雄等2考區。本6項考試之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

一、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飛航管制等4科別,暫定需用名額40名。

二、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外交領事人員三等考試設英文組等7組,暫定需用名額30名;國際新聞人員三等考試設英文組等3組,暫定需用名額4名,合計34名。

三、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英文組等7組,暫定需用名額16名。

四、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調查工作組等8組,暫定需用名額80名。

五、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政經組等6組,暫定需用名額21名;五等考試設行政組等4組,暫定需用名額21名,合計42名。

六、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社會行政科別,暫定需用名額22名;四等考試設保育人員科別,暫定需用名額44名,合計66名。

黃秘書長並表示,本6項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體格檢查,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另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須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及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相關規定,接受安全查核。

資料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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