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考試院會昨通過《專技考試法》修正草案,增訂重大舞弊者「三年不得報考考選部舉辦之各種考試」,未來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是各項國家考試首度作此限制。
專技考試法原規定對冒名頂替、偽造證件或使詐術者,可予扣考、不錄取、撤銷及格資格甚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據指出,上月考試院核議考選部所提修正草案後認為,事涉憲法對於人民工作等權的保障,若擴及三年內不得應試,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但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昨天表示,專技人員執業攸關人民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專業能力及道德規範均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因此經院會共識決,仍照考選部提案通過。
此
外,草案也刪掉了「宣教士來台行醫條款」。早年台灣偏遠地區缺乏醫師、常有外國醫師來台服務,因此原規定志願來台至偏遠地區服務的外國醫師,除筆試外得併
採口試或實地考試,並得以英文命題作答;因如今時空環境改變,因此刪除;另增列「對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考試院得減徵、免徵或停徵考試及格證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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