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知名美女部落客「盧小桃」,前年在生技公司上班時,為了請病假,逕自拿藥局的藥袋,自己填名字和藥囑,卻被公司發現提告,法院以偽造文書罪,判2個月有期徒刑,盧小桃放棄上訴,易科罰金加上律師費,總共花了18萬,她在部落格以插畫自嘲,這是史上最貴的藥袋。
杏圓眼睛、甜美中帶點性感,她是盧小桃,以插畫聞名的美女部落客,卻傳出負面消息,2009年,她為了向公司請假,在空白藥袋上寫名字,甚至連「每日服藥三次」的藥囑,都是自己填的,偽造就醫證明,被同事抓包逼問。
盧小桃的同事自行蒐證,還比對藥袋與薪資單的筆跡,證明出自同一人之手,在盧小桃離職後,向法院提告詐欺、背信、盜領公款以及偽造文書多項罪名。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盧小桃請假當天確實生病,不構成詐欺,但不應該自己填藥袋,判決2個月有期徒刑,盧小桃不願出面回應,只在部落格上,以慣用的插畫方式,回顧挨告過程,還自嘲律師費12萬,加易科罰金6萬,總共花了18萬,是史上最貴的藥袋,盧小桃放棄上訴,全案定讞,但民眾藉這個案例可以學到,即使
只是小小一個常見的藥袋,也不能隨便亂填,否則可能付出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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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此新聞案例適用判定在偽造文書罪-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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