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稅總局「海務燈塔技工甄試」第一試體能測驗定於101年01月07日舉辮,報名期間自100年12月12日09:00至100年12月21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
一、報名期間:100.12.12(星期一)09:00起至12.21(星期三)18:00止
二、筆試日期:101.01.07(星期六),僅設台北考區
三、口試日期:101.02.05(星期日),僅設台北考區
四、報名方式:
(一)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1.關稅總局:http://www.customs.gov.tw/
2.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exam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tabf.org.tw/exam)方式辦理
(三)請先詳閱甄試簡章內容,完成報名及繳費後,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別、工作地區。
五、甄試類科:燈塔技工
六、報名條件(均須符合):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年齡不限,男須役畢或免役
(三)高中(職)以上畢業領有證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
(四)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七、測驗科目:
(一)第一試:體能測驗60%
1.負重跑步:40秒內負重30公斤沙袋跑走100公尺
2.爬竿(手腳並用): 90秒(含)以內至少完成1次爬竿
體能測驗採合格制,若負重跑步未通過即遭淘汰,不需進行爬竿測驗
(二)第二試:口試40%
口試加分條件:
1.具水電、機械、油漆、木工、水泥工及游泳等專業證照
2.提供從事機電工作之經歷證明文
八、工作內容:
燈塔技工屬特殊性技工,除一般事務性工作外,每日需輪值值班,另需從事燈塔各項維護工作(含塔身宿舍等各項油漆粉刷、割草、環境保養等)。
九、福利待遇:
(一)燈塔技工基本薪資,每月本俸新台幣15,855元,專業加給新台幣16,265元,合計新台幣32,120元,試用期間(3個月)同正式任用之薪資標準。
(二)燈塔技工工作地點分派在臺澎金馬全國離島偏遠地區出缺燈塔,工作性質需攀爬燈塔(桿),請考量個人之懼高症。若分派全國離島偏遠地區依「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另予地域加給。
(三)員工享有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勞健保、退休金及福利互助等福利。
十、簡章下載:
甄試簡章(Word版) (如開啟後發生頁碼顯示錯誤,建議您使用PDF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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