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
五、其他: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貳、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3.03.03(一)-103.03.10(一)17: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rmis.cht.com.tw/portal/hohw/pre_login.jsp),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參、 遴選類別、學歷及經歷條件、工作地區、錄取名額
遴選類別 | 學歷及經歷條件 | 工作地區、錄取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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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 |
1.專科以上畢業(報考桃園機場者需大學以上畢業)。 2.無經驗可,具通訊門市/3C 賣場銷售經驗者尤佳。 3.熟悉電腦操作。 4.具服務熱忱、親和力及耐心。 5.主動積極,擅長行銷及服務。 6.國、台語口說流利,會英文者尤佳報考桃園機場者需通過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或其他英檢同級檢定)。 |
台北市 | 91 |
新北市 | 111 | ||
桃園縣 | 65 | ||
桃園機場 | 4 | ||
新竹縣 | 6 | ||
苗栗縣 | 8 | ||
台中市 | 49 | ||
南投縣 | 6 | ||
雲林縣 | 13 | ||
台南市 | 20 | ||
高雄市 | 32 | ||
屏東縣 | 7 |
肆、遴選方式、日期、地點及應攜帶證件:
一、遴選方式:分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合格者再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二、口試日期、地點:將以電子郵件 E-mail 通知。
三、口試當日務必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 IC卡)。
伍、薪給待遇相關事項:
一、試用期間(含職前訓練):銷售人員每月薪資新台幣20,000元。
二、正式僱用:銷售人員每月薪資新台幣22,000元。
三、另有全勤獎金、銷售獎金、年終獎金及其他獎金(桃園機場另有外語津貼)。
陸、報名簡章:宏華人力公司103年第1次門市人員遴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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