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從業職員(儲備主管)甄選第一試筆試定於103年12月06日舉辦,報名期間自103年11月03日09:00至103年11月13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
壹、報名
一、報名時間:103.11.03(一)9:00起至103.11.13(四)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筆試日期:103.12.06(六),設置台北、台中、高雄等三個考區。
三、面試日期:104.01.18(日),僅設置台北考區。
貳、甄試類組、錄取名額、報考資格、專業科目
一、各類別測驗科目、工作內容及地點、錄取名額如下表:【本甄試不列備取人員】
(一)專業職:
甄試類別 | 測驗科目與筆試配分比 | 學、經歷及證照條件 | 工作地點 | 正(備)取 |
通路行銷人員 |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行銷管理暨實務30% 專業科目2:消費者行為30% 專業科目3:行銷個案分析30% |
1.各類商品通路活動規劃、執行與營收業績目標之達成。 2.傳統通路(客戶及各類鋪貨商)之客情建立與經營管理。 3.新興通路之談判與管理。 ◎本公司將視業務需要及個人表現,安排至總公司各單位及所屬機構(營業處、所、工廠)進行輪調歷練。 |
全台 | 6 |
生技產品行銷人員 |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行銷管理暨實務30% 專業科目2:消費者行為30% 專業科目3:行銷個案分析30% |
1.生技品牌行銷規劃、執行。 2.生技產品整合行銷(開發新品、創意規劃、媒體溝通、廣宣促銷活動…等)企劃專案執行督導 3.市場分析及虛擬、實體通路之規劃與執行。 ◎本公司將視業務需要及個人表現,安排至總公司各單位及所屬機構(營業處、所、工廠)進行輪調歷練。 |
總公司 | 2 |
物流管理人員 |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供應鏈規劃策略暨實務30% 專業科目2:物流經營管理暨實務30% 專業科目3:物流個案分析30% |
1.倉儲、運輸、容器、勞安業務之督導及管理。 2.區域發貨中心之規劃及管理。 ◎本公司將視業務需要及個人表現,安排至總公司各單位及所屬機構(營業處、所、工廠)進行輪調歷練。 |
北區 | 2 |
國際貿易人員 |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國際貿易實務30% 專業科目2:國際行銷學與國際市場開發30% 專業科目3:貿易經營個案分析30% |
1.國際市場商情分析調查與研究 2.擬訂整合行銷策略(開發新品、創 意 規劃、媒體溝通、廣 宣促銷活動…等)及專案執行督導 3.規劃開拓國際市場通路與管理 |
總公司 | 1 |
會計人員-中區 |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10%、英文10% 專業科目1:中級會計學30% 專業科目2:成本與管理會計30% 專業科目3:審計學20% ◎口試得加分條件(口試時須檢附證明文件) 具IFRS導入經驗或具有SAPERP資訊系統建置、使用或查核經驗。 |
1.預算及決算之編審與執行控管 2.財務收支及成本會計事務之審理。 3.會計例行性及專案性報告之編擬與研提。 ◎派任主管職前於總公司或所屬機構施予工作歷練並須研提會計預決算成本作業精進創新事項、月結分析與財務控管、內部審核、採購監辦等改善措施或違失態樣等。 【其他應備要件】 1.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等相關規定並熟悉預算、決算、審核等會計業務。 2.熟悉excel、word軟體操作。 3.富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品德操守良好。 |
中區 | 2 |
會計人員-東區 | 東區 | 1 |
(二)經營職:
甄試類別 | 測驗科目與 筆試配分比 |
學、經歷及證照條件 | 工作地點 | 正(備)取 |
會計人員 |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10%、英文10% 專業科目1:財務會計理論暨實務30% 專業科目2:成本與管理會計理論暨實務30% 專業科目3:法規與實務20%(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採購法等會計審計法規暨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等稅務法規) |
襄助處長處理會計預算、決算、內部審核、帳務、成本及統計等會(統)計業務。 【其他應備要件】 1.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等相關規定並熟悉國營事業預算、決算、內部審核等會計業務。 2.富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品德操守良好。 |
總公司 | 1 |
二、各類別報名資格條件如下表:
(一)專業職:
甄試類別 | 學、經歷及證照條件(均須符合) |
通路行銷人員 |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學院)以上學校之商學、管理等相關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服務成績優異】 1.曾任公營事業機構(含軍事機關)擔任相當薦任第7職等課長級以上職務,且服務年資達3年以上者。 2.曾任上市、上櫃公司從事企管、行銷、業務等相關工作,且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達3年以上者。 3.除上述2項機構外,從事企管、行銷、業務等相關工作,且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合計5年以上者。 |
生技產品行銷人員 |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學院)以上學校之商學、管理等相關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服務成績優異】 1.曾任公營事業機構(含軍事機關)擔任相當薦任第7職等課長級以上職務,且服務年資達3年以上者。 2.曾任上市、上櫃公司從事企管、行銷、業務等相關工作,且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達3年以上者。 3.除上述2項機構外,從事企管、行銷、業務等相關工作,且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合計5年以上者。 |
物流管理人員 |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學院)以上學校之物流、運輸等相關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服務成績優異】 1.曾任公營事業機構(含軍事機關)擔任相當薦任第7職等課長級以上職務,且服務年資達3年以上者。 2.曾任上市、上櫃公司從事企管、運輸、物流管理等相關工作,且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達3年以上者。 3.除上述2項機構外,從事企管、運輸、物流管理等相關工作,且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合計5年以上者。 |
國際貿易人員 |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學院)以上學校之商學、管理等相關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服務成績優異】 1.曾任公營事業機構(含軍事機關)擔任相當薦任第7職等課長級以上職務,且服務年資達3年以上者。 2.曾任上市、上櫃公司從事企管、行銷、業務等相關工作,且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達3年以上者。 3.除上述2項機構外,從事企管、行銷、業務等相關工作,且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合計5年以上者。 |
會計人員-中區 | 學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會計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2.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並修習以下學科合計不得少於12個學分: (1)會計學(初級會計學或會計學原理、中級會計學、高級會計學等學科)。 (2)成本與管理會計。 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服務成績優異】 1.曾任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從事會(審)計工作資歷6年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薦任第8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且曾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職務者; (2)薦任第7職等或相當職等之會(審)計職務年資達4年以上且曾擔任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職務者; (3)薦任第7職等或相當職等之會(審)計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達3年以上者。 2.曾任上市櫃、公開發行之製造業或年營業額達3億元以上之製造業從事會計工作資歷6年以上,其中擔任會計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年資達3年以上者。 3.曾任國內執業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實地從事審計工作資歷6年以上,其中擔任副理級以上職務年資達3年以上者。 4.曾任以上1、2、3項所列條件之機構工作資歷合計6年以上,其中擔任會計主管(相當課長級以上)或副理級以上職務年資達3年以上者。 註:如為研究所畢業,上列工作資歷得由6年以上縮短為4年以上。 |
會計人員-東區 |
(二)經營職:
甄試類別 | 學、經歷及證照條件(均須符合) |
會計人員 | 學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會計系畢業,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者或具備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審計、財稅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及格者。 2.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並修習以下學科合計不得少於12個學分: (1)會計學(初級會計學或會計學原理、中級會計學、高級會計學等學科)。 (2)成本與管理會計。 ◎註:具會計師者需檢附證書影本。 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服務成績優異】 1.曾任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會(審)計職務且曾擔任薦任第9職等以上會(審)計主管(相當經理級以上)職務者; (2)薦任第9職等或相當職等之會(審)計職務年資達3年以上且曾擔任該職等會(審)計主管(相當經理級以上)職務者; (3)薦任第9職等或相當職等之會(審)計主管(相當經理級以上)年資達2年以上者。 2.曾任上市櫃、公開發行之製造業或年營業額達10億元以上之製造業從事會計工作資歷5年以上,其中擔任會計主管(相當經理級以上)(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於財務報告簽名或蓋章者)年資達2年以上者。 3.曾任國內執業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實地從事審計工作資歷5年以上,其中擔任協理級以上職務年資達2年以上者。 |
三、其他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四)依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規則及人事規章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將不予進用: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或受緩刑宣告尚未解除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6.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7.依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專案精簡人員處理要點」辦理優惠離退者。
參、待遇
一、本項甄試進用人員基本薪資如下(以新台幣計算):
(一)專業職:
1.在未核派主管職務前(含實習期間),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7職等本薪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6萬2千餘元)進用。
2.6個月實習期滿考核通過後,得視其曾任工作年資,依本公司規定最高核支第7職等本薪5級(約增加5千餘元)。
(二)經營職:
1.到職第一年(含實習期間),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11職等本薪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9萬2千餘元)進用。
2.6個月實習期滿考核通過後,得視其曾任工作年資,依本公司規定最高核支第11職等本薪5級(約增加1萬2千餘元)。
二、實習期間考核分為3個月及6個月二階段辦理,該等人員如於第一階段考核不適任,即予終止實習。
三、以上所列到職服務期間係指該年已具參加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為限(該年連續1月至12月均在職,即具有參加該年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
四、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福利制度完善,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肆、報名簡章:臺灣菸酒103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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