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一般行政類科136人、社會行政類科6人、人事行政類科8人、勞工行政類科21人、教育行政類科1人、財稅行政類科28人、金融保險類科4人、統計類科4人、會計類科10人、經建行政類科4人、地政類科11人、圖書資訊管理類科6人、廉政類科3人、交通行政類科14人、電子工程類科14人,合計15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70人。
(二)除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之需要,經分發機關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送本部覈實並提報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二、報考日期:自103年10月21日起至10月30日下午5時止。
三、考試日期:
(一)第一梯次:104年1月10日(星期六)舉行一般行政類科考試。
(二)第二梯次:104年1月11日(星期日)舉行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統計、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交通行政、電子工程等14類科考試。
四、考試地點:本項考試計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八個考區同時舉行。
五、考試需用名額表:
考試梯次 | 類科 | 暫定需用名額 | 考試梯次 | 類科 | 暫定需用名額 |
第一梯次 | 一般行政 | 136 | 第二梯次 | 統計 | 4 |
會計 | 10 | ||||
第二梯次 | 社會行政 | 6 | 經建行政 | 4 | |
人事行政 | 8 | 地政 | 11 | ||
勞工行政 | 21 | 圖書資訊管理 | 6 | ||
教育行政 | 1 | 廉政 | 3 | ||
財稅行政 | 28 | 交通行政 | 14 | ||
金融保險 | 4 | 電子工程 | 14 |
六、考試簡章: 104初等考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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