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一級組員甄選公告
【職稱】:一級組員
【服務單位】經濟部工業局北區工業區管理處、經濟部工業局中區工業區管理處、經濟部工業局南區工業區管理處
【名額】正取3名(北區1名、中區1名、南區1名;分區各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6個月)
【性別】不限
【工作地】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
【報名日期】自103年11月25日起至103年12月8日截止
【資格條件】
一、具碩士學位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二年以上者,或大學畢業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三年以上者,或專科畢業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五年以上者(有公共行政、法律、勞工等相關專長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含EXCEL、WORD、POWERPOINT等軟體)。
三、無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6條所列不得聘用者。
【工作項目】辦理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經濟部工業局北區工業區管理處-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13號E棟1樓;經濟部工業局中區工業區管理處-台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四路1號;經濟部工業局南區工業區管理處-台南市安南區鹽田里鹽田路300號。
【聯絡方式】
一、本職務係依「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聘用,依該辦法規定自第4職等本薪1級起薪,月薪約3萬6千元,有年度考核及升遷制度(不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意者請檢具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報名表及履歷表(相關表件請至本局網站下載,並以手書撰寫500字以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於103年12月8日前限時掛號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7樓,經濟部工業局人事室董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部工業局○○區工業區管理處一級組員」,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報名資料亦不退還。
二、經初審合格者,原則分區各擇遴6人參加筆試及口試(預定於103年12月18日〈四〉,地點為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環境保護中心-台中市工業區27路17號),筆試占錄取成績60%;口試占錄取成績40%。筆試科目為「法學緒論」測驗,選擇題50題,每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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