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級農會第2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重要日程表
壹、考試日程:
一、報名日期:104.01.19-01.23
二、考試日期:
(一)新進人員:
1. 筆試:104.06.07
2. 口試:由中華民國農會另行通知。
(二)升等人員:104.06.14
三、考試地點:
(一)筆試:統一於中部地區考試,考場於104年05月25日刊登於4 大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 並在中華民國農會網站公告週知,同時函知各報考農會。
(二)口試:由中華民國農會另行通知。
貳、各職等考試科目
(一)新進人員(八職等)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類別 | 應具資格 | 科目 |
會務行政 | 1.具碩士以上學位者。 2.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4.高等考試及格者。 5.普通考試以上及格,並曾任有關機關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
1.國文(論文及應用文)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
農地銀行 | ||
農事、四健推廣 | ||
家政推廣 | ||
休閒旅遊 | ||
共同供運銷 | ||
加工製造 | ||
信用業務 | ||
財務管理 | ||
保險業務 | ||
資訊管理 |
(二)新進人員(九職等以下)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類別 | 應具資格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會務行政 | (一)九職等: 1.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4.普通考試以上及格者,並曾任有關機關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二)十職等: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3.普通考試以上及格者。 (三)十一職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
1.國文(論文及應用文)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
1.企業管理、2.民法概要 |
農地銀行 | 1.土地仲介與移轉稅賦概要 2.農地利用法規概要 |
||
農事、四健推廣 | 1.農業推廣學、2.農業概要 | ||
家政推廣 | 1.農業推廣學、2.家政學 | ||
休閒旅遊 | 1.休閒遊憩概論、2.農業概要 | ||
共同供運銷 | 1.企業管理、2.農產運銷 | ||
加工製造 | 1.工業管理、2.食品加工 | ||
信用業務 | 1.貨幣銀行學、2.會計學 | ||
財務管理 | 1.財務管理、2.會計學 | ||
保險業務 | 1.保險學、2.民法概要 | ||
資訊管理 | 1.電腦概論、2.程式設計 |
(三)升等人員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類別 | 報考資格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企劃管理 | ※現職第七職等晉升六職等人員 1.應考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升等考試,限農會現職第七職等人員服務滿3年以上,符合農會員工各職等應具資格標準表第六職等應考資格及有關規定者。 2.上述升等人員服務年資以104年01月23日為計算截止基準日。 |
1.國文(論文及應用文)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
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
農業推廣 | 農業推廣教育實務 | ||
共同供運銷 | 供運銷業務實務 | ||
加工製造 | 食品加工實務 | ||
信用業務 | 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 ||
財務管理 | 財務處理辦法與實務 | ||
保險業務 | 保險業務實務 | ||
資訊管理 | 資訊管理實務 | ||
企劃管理 |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1.應考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考試,限農會現職編制內技工、工友服務滿3年以上者。 2.上述升等人員服務年資以104年01月23日為計算截止基準日。 |
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 |
共同供運銷 | 供運銷業務實務 | ||
信用業務 | 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
參、簡章下載:全國各級農會第2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簡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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