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104年新進人員甄試第一試筆試定於104年06月14日舉辦,報名期間自104年05月18日09:00至104年05月28日18:00止,本次甄選包括一般金融人員、國際金融、資訊、會計、經濟研究、產業分析、法務、外匯、企金、地政、理財、客服、建築工程等甄試類別,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
壹、重要時程表
一、報名日期:104.05.18-05.28
二、筆試日期:104.06.14
三、口試日期:104.07.19
貳、甄試類別職等、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甄試類別 | 進用職等 | 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 | 需才地區 | 正取 名額 |
國際金融─南非分行儲備人員 | 8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公民營銀行工作2年以上經驗。 3.專業證照: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派駐國外經驗1年以上。 ※其他條件: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定,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考評合格適任後,配合業務需要派赴南非分行服務。如有違反,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並得請求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臺灣銀行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違約金。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國際金融(含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2 |
建築工程人員 | 8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與都市計劃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 已取得中華民國建築師證書。 3.工作經歷: 具建築工程工作4年以上經驗。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營建法規與實務及政府採購法概要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1 |
信託專業資訊人員 | 8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且其中具信託系統開發2年以上經驗。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3)資料結構、(4)資料庫應用、(5)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1 |
電子金融業務企劃人員 | 8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金融、統計、企管、資管、理工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資訊或電子金流相關工作合計3年以上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或會計師)證照。 2.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 3.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4.畢業論文曾經獲獎。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問題分析與解決、(2)邏輯推理能力、(3)企劃案實務論述】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5 |
國際金融─英語組 | 7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 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口試得加分條件 除英文外具備其他外語能力。 ※其他條件: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定,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考評合格適任後,配合業務需要派赴海外或大陸地區服務。如有違反,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並得請求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臺灣銀行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違約金。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國際金融(含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15 |
會計人員 | 7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 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歷:具公民營銀行會計2年以上工作經驗。 3.專業證照:已取得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 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會計學[含國際會計準則公報(IAS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IFRSs) 及相關解釋]、 (2)稅務法規】 ◎選擇題+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3 |
經濟研究分析人員 | 7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曾於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學術期刊或相關研討會中發表論文。 2.畢業論文曾經獲獎。 3.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 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2.科目二 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3 |
產業分析人員 | 7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惟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之系所非理工相關科系者,應具國內外大學理工相關科系學士學位證書。 2.工作經歷:具國內外產業資料庫分析2年以上工作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有證券業產業分析相關工作經驗。 2.曾參與政府相關產業專案計劃。 3.取得台灣亞太產業分析專業協進會(APIAA)各級產業分析認證。 4.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總體經濟學及產 業分析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2 |
信託專業資訊人員 | 7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信託系統開發2年以上經驗。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3)資料結構、 (4)資料庫應用、(5)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1 |
海外或大陸地區資訊人員 | 7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 2.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3.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 ※其他條件: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定,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考評合格適任後,配合業務需要派赴海外或大陸地區服務。如有違反,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並得請求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臺灣銀行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違約金。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3)資料結構、(4)資料庫應用、(5)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7 |
程式設計人員 | 7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 2.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 語檢定證明。 3.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3)資料結構、(4)資料庫應用、(5)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13 |
大中華地區法遵人員 | 7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均須取得): 1.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國內、外研究所(不限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中國大陸法律相關學位或學分證明。 2.取得中國大陸律師證書或相關證照。 3.具中國大陸金融相關經驗。 4.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證明文件。 ※其他條件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定,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考評合格適任後,配合業務需要派赴大中華地區(含大陸及香港)服務。如有違反,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並得請求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臺灣銀行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違約金。 |
1.科目一 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各占本科目50%)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各占本科目50%)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10 |
法務人員 | 6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均須取得): 1.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國內、外研究所(不限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證明文件。 2.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須已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
1.科目一 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各占本科目50%)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各占本科目50%)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10 |
外匯人員 | 6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任職公民營銀行2年以上經驗,且其中具1年進出口工作經驗。櫃檯人員外幣兌換及匯出匯款等簡易外匯工作年資不予採計。 3.專業證照:已取得「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或「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者。 ※口試得加分條件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國際金融業務概要;(2)國際貿易實務概要】 ◎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9 |
中彰投地區 | 2 | ||||
雲嘉南地區 | 2 | ||||
高屏地區 | 2 | ||||
企金業務人員 | 6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公民營銀行企業授信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3.專業證照: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口試得加分條件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銀行法概要(合計占50%)◎選擇 題+非選擇題;(2)授信及外匯專業能力(合計占50%)◎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2 |
桃竹苗地區 | 1 | ||||
中彰投地區 | 3 | ||||
雲嘉南地區 | 2 | ||||
高屏地區 | 2 | ||||
地政人員 | 6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證書。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土地法規、(2)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及繼承)、(3)土地開發及利用】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3 |
建築工程人員 | 6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建築工程、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已取得工地主任或品管人員或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施工與估價概要及政府採購法概要 ◎非選擇題 |
臺北市 | 2 |
理財專員 | 6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任職銀行理財專員或銀行理財顧問人員(不含辦理帳務、行政作業及轉介或協銷之人員)2年以上。 ※報考人員於第二試(口試)時,須檢附下列各項文件: (1)由服務機構所開立之銀行理財專員或銀行理財顧問人員(不含辦理帳務、行政作業及轉介或協銷之人員)任職2年以上之「工作資歷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並註明工作部門、工作期間及詳細職務內容。 (2)個人具名簽章之「工作經歷資料表」,詳列工作經歷及職務內容;以及「過去銷售績效表現及佐證資料」(如:獎狀、業績數字、業績排名表報或扣繳憑單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3.專業證照: 同時具備下列(1)至(3)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3)至少具備下列二項測驗合格證明書,其中A.B.C.D項至少須具備一項: A.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 B.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 C.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D.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E.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F.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G.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H.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I. CFP國際證照 ※口試得加分條件: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 ◎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13 |
桃竹苗地區 | 1 | ||||
中彰投地區 | 4 | ||||
雲嘉南地區 | 4 | ||||
高屏地區 | 3 | ||||
資訊人員 | 5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資訊人員須配合輪值三班。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 2.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3.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3)資料結構、(4) 資料庫應用、(5)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15 |
客服人員 | 5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具公民營銀行客服業務1年以上工作經驗。 ◎須配合客服業務24小時及假日輪班。 ※口試得加分條件 1.精通台語。 2.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及銀行法概要) ◎選擇題 |
臺北市 | 3 |
一般金融人員 | 5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2.具備以下任一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2)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3)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 (4)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5)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6)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 (7)全民財經檢定合格證明書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各占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65 |
桃園市 | 15 | ||||
竹苗地區 | 5 | ||||
中彰地區 | 3 | ||||
南投地區 | 4 | ||||
雲嘉地區 | 3 | ||||
臺南市 | 3 | ||||
高屏地區 | 3 | ||||
澎湖縣 | 3 | ||||
金門地區 | 2 | ||||
馬祖地區 | 3 |
參、待遇
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臺灣銀行規定支薪:
8職等人員敘支780薪點(月薪約51,000元,獎金另計);
7職等人員敘支660薪點(月薪約44,000元,獎金另計);
6職等人員敘支550薪點(月薪約38,000元,獎金另計);
5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月薪約33,000元,獎金另計)。
肆、報名簡章:臺灣銀行104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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