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考試科目介紹
(一)共同科目:
等別 | 共同科目 |
職員 | 1.公文及農田水利相關法規 2.法學緒論 |
(二)專業科目:
類科 | 專業科目 | |
一般行政 | 行政組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 |
地政組 | 1.土地登記概要、2.土地行政與土地法 | |
會計組 | 1.會計學概要、2.經濟學概要 | |
電腦組 | 1.程式設計概要、2.資料處理與地理資訊系統概要 | |
地政測量 | 1.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2.平面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 |
觀光組 | 1.觀光行政學、2.觀光資源規劃 | |
工程人員 | 1.水利工程概要、2.水利工程設計與測量學概要 | |
灌溉管理 人員 |
灌溉管理 | 1.農業概論、2.灌溉排水概要 |
電機組 | 1.電工概要、2.機械概要 |
加分標準
應考人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加計總成績,最高以 3 分為限:
報考工程人員者:領有建築、土木、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水土保持、環境工程、都市計畫、交通工程等類科專門職 業及技術人員及格證書者,其屬高等考試者總成績加 3 分、普通考試 者總成績加 2 分、初等考試者總成績加 1 分。
報考灌溉管理人員者:
灌溉管理組: I.領有水土保持、食品、農藝、森林、園藝、林業等類科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及格證書者,其屬高等考試者總成績加3分、普通考試者 總成績加2分、初等考試者總成績加1分。 II.領有農田灌溉排水證照者,其屬甲級者總成績加 3 分、乙級者總成 績加2分、丙級者總成績加1分。
電機組: I.領有電機工程、機械工程等類科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及格證書者, 其屬高等考試者總成績加3分、普通考試者總成績加 2分、初等考 試者總成績加1分。 II.領有電機、機械證照者,其屬甲級者總成績加3分、乙級者總成績 - 7 - 加2分、丙級者總成績加1分。 III.領有農田灌溉排水設施維護管理-機電項證照者,其屬甲級者總成 績加3分、乙級者總成績加 2分、丙級者總成績加1分。
報考一般行政人員者:領有電子、電子工程、資訊、律師、會計、不 動產估價等類科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及格證書者,其屬高等考試者總 成績加 3 分、普通考試者總成績加 2 分、初等考試者總成績加 1 分。
農田水利會成績計算
1.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第2位數。
2.各科目原始分數滿分以100分計。
3.未到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4.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共同科目占30%,專業科目占70%。
-水利會招考未來工作內容-
考試類別 |
組別 |
工作性質 |
一般行政人員 |
行政組 |
負責農田水利會內一般性、日常性的工作,處理事務文書、檔案業務、出納業務、公文收發、倉庫管理、物料採購等工作。 |
地政組 |
辦理土地勘查、協議、土地徵收地價、地上物查估、計算補償費等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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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組 |
財源的籌措、預算的擬定、預算的執行、決算的查核,綜理各項會計業務,管理機關內部經費等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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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組 |
撰寫公務統計報表系統、灌溉水質監視系統及實際用水量等灌溉管理資訊系統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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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人員 |
工程人員 |
1.工務組:做發包、主辦工程、測量設計或是其他工程相關事務。 2.工作站:監工、測量設計等工作,亦有時也會做管理方面的工作。 |
灌溉管理人員 |
灌溉管理組 |
擬訂灌溉實施前之配水計劃、操作水路分水、調節水量、處理水利糾紛、取締盜水及破壞水利設施,督導掌水工與水利小組之工作、巡視灌溉設施、擬具養護歲修計劃等。 |
電機組 |
1.電機設備的維護、電力系統的規劃、水電設計與監工。 2.電機系統操作與研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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