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應考資格
項目 | 資格條件 |
地特三等 |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地特四等 |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等。 |
地特五等 |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備註 | 1.公職證照類: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 2.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
地方特考科目
地方特考和高普考一樣,為類科最豐富的國家考試,各種所學及專業背景多能找到適合的考試類科,且考試科目與「高普考」、「初等考」等考試相同,經由投考組合規劃,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
(一)普通科目:
等別 | 普通科目 |
地特三等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地特四等 | |
地特五等 |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單、複選題占分比為70%、30%) ※2.公民與英文(公民占 70%、英文占 30%)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二)專業科目:
地方特考行政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公共管理、4.政治學、5.公共政策、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公共管理概要、◎4.政治學概要 | |
五等 | ※1.行政學大意、※2.法學大意 | |
一般民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公共政策、4.地方政府與政治、5.政治學、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地方自治概要、◎4.政治學概要 | |
五等 | ※1.地方自治大意、※2.法學大意 | |
人事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4.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5.現行考銓制度、6.各國人事制度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 |
五等 | ※1.人事行政大意、※2.法學大意 | |
社會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社會工作、3.社會學、4.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5.社會研究法、6.社會福利服務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社會工作概要、◎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4.社會研究法概要 | |
五等 | ※1.社政法規大意、※2.社會工作大意 | |
勞工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就業安全制度、3.勞資關係、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5.經濟學、 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就業安全制度概要、3.勞資關係概要、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
五等 | ※1.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2.法學大意 | |
教育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教育心理學、3.教育測驗與統計、4.教育哲學、5.教育行政學、6.比較教育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心理學概要、3.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4.教育概要 | |
五等 | ※1.教育學大意、※2.教育法規大意 | |
文化行政 | 三等 | 1.世界文化史、2.本國文學概論、3.藝術概論、4.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5.文化人類學、6.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
四等 | 1.世界文化史概要、2.本國文學概要、3.藝術概要、4.文化行政概要 | |
戶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移民政策與法規、3.國籍與戶政法規、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5.地方政府與政治、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移民法規概要、◎3.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
五等 | ※1.戶籍法規大意、※2.法學大意 | |
客家事務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社會學、4.公共政策、5.客家歷史與文化、6.客家政治與經濟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4.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財稅行政 | 三等 | ◎1.財政學、◎2.會計學、◎3.稅務法規、◎4.民法、◎5.租稅各論、◎6.經濟學 |
四等 | ◎1.財政學概要、◎2會計學概要、◎3.稅務法規概要、◎4.民法概要 | |
五等 | ※1.稅務法規大意、※2.財政學大意 | |
會計 | 三等 | ◎1.財政學、◎2.中級會計學、◎3.成本與管理會計、◎4.政府會計、◎5.審計學、◎6.會計審計法規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3.政府會計概要、◎4.審計學概要 | |
五等 | ※1.會計學大意、※2.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
金融保險 | 三等 | ◎1.會計學、◎2.經濟學、3.貨幣銀行學、4.保險學、5.金融保險法規、6.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經濟學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4.保險學概要 | |
統計 | 三等 | ◎1.經濟學、2.統計學、3.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4.資料處理、5.抽樣方法、6.迴歸分析 |
四等 | ※1.經濟學概要、2.統計學概要、3.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4.資料處理概要 | |
五等 | ※1.統計學大意、※2.稅務法規大意 | |
財務審計 | 三等 | ◎1.政府會計、◎2.審計學(含政府審計)、3.審計應用法規、4.財報分析、5.管理會計、6.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
績效審計 | 三等 | 1.財務行政、◎2.審計學、3.審計應用法規、4.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5.公共管理、6.公共政策 |
審計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3.審計學概要、4.審計應用法規概要 |
財經廉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4.心理學、5.公務員法、 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財政學概要與經濟學概要、3.心理學概要、4.公務員法概要 | |
經建行政 | 三等 | ◎1.經濟學、2.統計學、3.貨幣銀行學、4.國際經濟學、5.公共經濟學、6.商事法 |
四等 | ※1.經濟學概要、2.統計學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4.國際經濟學概要 | |
五等 | ※1.經濟學大意、※2.法學大意 | |
商業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經濟學、◎3.民法、4.貨幣銀行學、5.公司法、6.證券交易法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經濟學概要、◎3.民法概要、4.商業概論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法制 | 三等 | ◎1.行政法、2.刑法、◎3.民法、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5.立法程序與技術、6.商事法 |
法律廉政 | 三等 | ◎1.行政法、2.刑法、3.刑事訴訟法、4.公務員法、◎5.行政學、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刑法概要、3.刑事訴訟法概要、4.公務員法概要 | |
廉政 | 五等 | ※1.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2.法學大意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三等 | ◎1.行政法、2.社會工作實務、3.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衛生行政 |
三等 | 1.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3.衛生法規與倫理、4.流行病學、5.生物統計學、6.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
四等 | ◎1.衛生行政學概要、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3.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
地政 |
三等 | 1.土地登記、2.民法、3.土地法規、4.土地經濟學、5.土地政策、6.不動產估價 |
四等 | 1土地登記概要、2.民法物權編概要、3.土地法規概要、4.土地利用概要 | |
五等 | ※1.土地法大意、※2.土地行政大意 | |
交通行政 |
三等 | 1.運輸管理學、2.運輸學、3.運輸經濟學、4.運輸規劃學、5.交通行政、6.交通政策 |
四等 | 1.運輸管理學概要、2.運輸學概要、3.運輸經濟學概要、4.交通行政概要 | |
觀光行政 |
三等 | 1.觀光學、2.觀光行銷學、3.觀光行政與法規、4.旅運經營學、5.觀光資源規劃、 6.觀光英語(或選試觀光日語) |
四等 | 1.觀光學概要、2.觀光行銷學概要、3.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4.旅運經營學概要 | |
航運行政 |
三等 | 1.海運學、2.航業經營管理、3.港埠經營管理、4.航運與港埠政策、5.物流運籌管理、 6.航港法規 |
四等 | 1.海運學概要、2.航業經營管理概要、3.港埠經營管理概要、4.航港法規概要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土木工程 |
三等 | 1.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2.測量學、3.結構學、4.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5.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6.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四等 | 1.工程力學概要、2.測量學概要、3.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4.土木施工學概要 | |
機械工程 |
三等 | 1.機械設計、2.機械製造學(含機械材料)、3.熱力學、4.流體力學、5.自動控制、6.工程力學(含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
四等 | 1.機械設計概要、2.機械製造學概要、3.機械力學概要、4.機械原理概要 | |
電力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電路學、4.電機機械、5.計算機概論、6.電力系統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電工機械概要、4.輸配電學概要 | |
電子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計算機概論、4.電路學、5.電磁學、6.半導體工程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計算機概要、4.電子儀表概要 | |
五等 | ※1.電子學大意、※2.基本電學大意 | |
電信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計算機概論、4.電路學、5.電磁學、6.通信與系統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計算機概要、4.通信系統概要 | |
資訊處理 | 三等 | 1.資料結構、2.程式語言、3.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4.資通網路、5.系統專案管理、 6.資料庫應用 |
四等 | ※1.計算機概要、2.程式設計概要、3.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4.資料處理概要 | |
交通技術 | 三等 | 1.交通工程、2.運輸規劃學、3.運輸學、4.統計學、5.交通控制、6.交通安全 |
四等 | 1.交通工程概要、2.運輸規劃概要、3.統計學概要、4.交通控制概要 | |
衛生技術 | 三等 |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2.生物技術學、3.公共衛生學、4.生物統計學、5.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6.衛生行政與法規 |
四等 |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2.生物技術學概要、3.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4.流行病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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