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102年度新進約僱人員甄選第一試筆試定於102年11月24日舉辦,報名期間自102年10月28日09:00至102年11月07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重要日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第 一 試 : 筆 試 |
報名期間 |
102年10月28日 |
報名期間共計11天,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
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 |
102年11月18日(星期一) |
應考人可於102年11月18日09:00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入場通知書(輔以郵寄通知)。 | |
測驗日期 |
102年11月24日(星期日) |
僅設台北考區 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
|
各科試題及 選擇題解答公告 |
102年11月25日(星期一) |
應考人可於102年11月25日12:00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 |
試題疑義申請 |
102年11月25日 |
應考人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登錄申請,不須付費,逾期及其他方式恕不受理。 | |
測驗結果查詢 |
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 |
應考人可於102年12月13日09:00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開放查詢(輔以郵寄通知)。 | |
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
102年12月13日 |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 |
寄發複查結果 |
102年12月19日(星期四) |
複查結果以限時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 | |
第 二 試 : 口 試 |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
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 |
應考人可於102年12月13日09:00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口試測驗入場通知書、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行注意事項,測驗入場通知書並輔以郵寄通知。 |
測驗日期 |
102年12月22日(星期日) |
應考人應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 | |
寄發甄選結果通知書 |
102年12月27日(星期五) |
寄發甄選結果成績單,相關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02年12月27日09:00起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並移請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二、錄取名額
組別 |
職缺 |
服務地區(單位) |
正取 |
備取 |
|
行政服務組 |
約僱人員 |
北部地區 |
11 |
22 |
|
花東地區 |
1 |
2 |
|||
中部地區 |
9 |
18 |
|||
南部地區 |
6 |
12 |
|||
環保組 |
化驗 |
約僱人員 |
北中南區 |
3 |
6 |
操作維護 |
約僱人員 |
北中南區 |
13 |
26 |
|
合 計 |
43 |
86 |
北部地區包含: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 (縣)市、新竹縣、宜蘭縣
花東地區包含:花蓮縣、台東縣
中部地區包含: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市、雲林縣
南部地區包含: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
三、報名資格及工作內容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符合下列甄選組別及職缺報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甄選類別 |
資格條件 |
工作內容 | ||
行政服務組 |
約僱人員 |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無。 |
1.辦理工業區管理機構行政事務及財務管理相關事宜。 2.公有土地、建物及設施之巡查、維護及管理事宜。 3.工商服務事宜。 4.工業區安全維護事宜。 5.其他工業區管理相關事項。 |
|
環保組 |
化驗 |
約僱人員 |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
1.廢水水質檢驗分析工作。 2.污水處理使用費水量水質登錄及異常計徵。 3.文書報表處理。 4.檢驗室品保品管作業相關事宜。 5.輪值日夜班操作工作。 6.其他污水處理相關事宜。 |
操作維護 |
約僱人員 |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
1.污水處理廠操作管理工作。 2.工廠水質、採樣及查驗工作。 3.管線、機電、儀表等維護工作。 4.雨、污水下水道系統巡查檢視及維護管理工作。 5.輪值日夜班操作工作。 6.其他污水處理相關事宜。 |
(二)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決確定,其情節重大者。
4.曾任公務人員經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四、筆試科目
組別 |
職缺 |
筆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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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一) |
專業科目(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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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組 |
約僱人員 |
1.民法概要(總則、物權、債編租賃第二章第五節)、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
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及第十一章。 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5.共50題選擇題,每題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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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組 |
化驗 |
約僱人員 |
1.環保法規(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污染防制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
1.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30題選擇題,每題2分)。 2.環境水質檢驗法規(20題選擇題,每題2分)。 |
操作維護 |
約僱人員 |
1.環保法規(包括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污染防制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
1.環工概論(含污水處理廠操作與維護,30題選擇題,每題2分)。 2.機電概論(20題選擇題,每題2分)。 |
五、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同時建置於經濟部工業局(http://www.moeaidb.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之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本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組與服務地區(單位)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更改類組與服務地區。
六、待遇
管理機構人員係依據「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規定晉用,相關待遇、福利皆依前述辦法之規定辦理。新進約僱人員均自230薪點起敘,月薪約2萬7千元。
七、簡章下載
甄試簡章(Word版) (如開啟後發生頁碼顯示錯誤,建議您使用PDF的版本)
甄試簡章(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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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自:經濟部工業局 / 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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