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土木工程考試科目
等別 | 三等 | 四等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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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3.靜力學與材料力學 4.平面測量與施工測量 5.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 6.結構學 7.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8.營建管理與土木施工學(包括工程材料) |
3.靜力學概要與材料力學概要 4.測量學概要 5.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6.營建管理概要與土木施工學概要(包括工程材料) |
備註 |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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