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一般行政考試科目
一般行政專業科目多為通論型科目,相當容易入門,不論你是什麼科系或工作經歷,只要付出時間研讀,上榜機會很高。
等別 | 三等 | 四等 | 五等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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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3.行政學 ◎4.行政法 5.公共管理 6.政治學 7.公共政策 8.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3.行政學概要 ※4.行政法概要 ◎5.公共管理概要 ◎6.政治學概要 |
※1.法學大意 ※2.行政學大意 |
備註 |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一次準備,多次上榜機會:查閱「地方特考一般行政投考組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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